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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臭媽寶在看了女兒的連絡本後,

過來跟我說,

即然現在學費他付,那麼學費補助也應該要給他

我當下聽了一陣怒氣.

除了覺得他小氣窮酸外

又想到他可以花上萬元嫖妓,花錢包養外面的女人

這點小錢也要計較

還又想到了他連這都要計較

表示他並不在意我們的關係而我們終會分道揚標.

沒想到吧.

短短的一句話可以讓我內心上演這麼多的劇碼.

當下我冷靜幾分鐘後反思

卻發現了自己也還有滿多想法的

比如這件事和嫖妓,外遇其實是不搭軋的二回事

為什麼我要把他們通通牽在一起? 是為了要去否定這個人

而把這些事都扯在一起,好合理化自己的想法吧.

又發現到自己原來還放不下

還是在意和他的關係.以及他在不在乎我

還未接受這個"我們之間己沒有愛,他己不愛我"的事實

而有所期待,有所執著.

所以說穿了是愛不到而自己對自己生氣啊.

還有

自己竟一直覺得對方如果在意我,愛我

就應該為了我付出,花錢而不應有所微詞

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

卻忘了別人也有自己的底線. 假設對方真的愛你

難道就因為這件事妳就認定他不愛你了嗎?

自己對"被愛"的衡量到底是什麼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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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st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